第十八章
上帝與人的服務
以賽亞書 42:1-7
我們現在明白該將誰視為耶和華的僕人。上帝的服務是一項在世上為上帝作見證與傳道的委任,最初是以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名義發出的。當他們作為整體的無能顯現出來時,這項委任被委託給了他們的一部分。但由於在預言的職責之外,又增加了為人民罪孽殉道與贖罪的職責,我們的先知似乎看到了它聚焦在一個人的身上。
在歷史中,耶穌基督在民族與個人層面上都完成了這項委任。祂實現了先知預言中「僕人民族」的理想。祂犧牲了自己,為人類的罪孽作了贖罪。但基督在世上闡明了上帝的服務後,並沒有將其耗盡。祂將其歸還給祂的子民,成為一種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迫切的良心,祂也賜給他們恩典去履行其要求。透過基督,這些預言最初的目的地,正如保羅所見,也成為了它們最終的目的地。以色列拒絕或未能完成這項服務,只會讓它更清晰地作為我們的職責;而耶穌完成了它,不僅證實了這一職責,更為履行它增添了希望與勇氣。
儘管這項服務的條款是在近兩千五百年前發布的,用的是一種如今已死去的瑣碎方言,對象是一個在文明早已淪為廢墟的世界中無助的被擄部落,但這些條款卻如此擺脫了所有地方性或古老的色彩,如此適應了人類持久的需求,如此具有普遍的範疇,如此充滿了那永不止息的愛(儘管預言終必過去,方言終必停止),以至於它們在今天依然以同樣的溫柔與權威觸動著心靈與良心。這些條款的第一個綱領在以賽亞書 42:1-7 中給出。授權的英文譯本(KJV)具有無與倫比的美感,但其強調與節奏並非原文的強調與節奏,且它至少遺漏了希伯來文的一個驚人之處。以下譯文不追求優雅,幾乎是逐字的,遵循與原文相同的順序以重現相同的強調,並盡可能重複原文的節奏。它從授權譯本的忽視中挽救出來的一點是:以賽亞書 42:4 中用於僕人的動詞「他不灰心,也不喪膽」,與以賽亞書 42:3 中用於燈芯與蘆葦的動詞是同一個詞。
看哪,我的僕人,我所扶持的;我的選民,我心所喜悅的!
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;
他必將公義傳給外邦。
他不喧嚷,不揚聲,
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。
壓傷的蘆葦,他不折斷;
將殘的燈火,他不吹滅;
他憑真實將公義傳開。
他不灰心,也不喪膽,
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義;
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。
創造諸天,鋪張穹蒼,
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,
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,
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——耶和華,如此說:
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了你,
必攙扶你的手,保守你,
使你作眾民的約,
作外邦人的光,
開瞎子的眼,
領被囚的出牢獄,
領坐黑暗的人出監牢。